执行和解撤回申请后 是申请强制执行还是申请恢复执行-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6-23 行政纠纷

执行和解撤回申请后,应申请恢复执行。具体分析如下:

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若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此处的“撤回执行申请”并不等同于“撤销执行”,但不论是撤回执行申请还是撤销执行申请,都不会影响申请人重新申请执行的权利。只要申请人的债权存在,当事人不论采取的是撤回执行还是撤销执行,均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恢复执行时,应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未履行和解协议,且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执行和解撤回申请后,若需再次执行,应申请恢复执行,并需注意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