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公证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随时可以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遗嘱公证的效力主要取决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存在足以推翻公证的相反证据。只要这些条件满足,遗嘱公证就持续有效,并不会因时间的推移而失效。
尽管如此,还是建议尽早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一方面,时间越久,相关证据材料可能越难以收集,例如遗嘱原件可能丢失,或者证人的记忆变得模糊,这都可能影响公证的办理。另一方面,长期不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可能会引发家庭矛盾,尤其是当涉及多个继承人时,容易因遗产分割问题而产生纠纷。
此外,虽然遗嘱继承公证没有时间限制,但如果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的三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超过三年,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综上所述,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建议在继承开始后尽快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同时,也要妥善保管好遗嘱原件和相关证据材料,以确保公证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