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驱逐出境的人不可以假释。下面我来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假释的适用对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这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刑罚执行制度。
驱逐出境的性质
驱逐出境是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附加刑,它并不属于主刑的范畴。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作为附加刑的一种,其适用对象是犯罪的外国人。
假释与驱逐出境的关系
由于假释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而驱逐出境是附加刑的一种,且其适用对象是犯罪的外国人,因此被驱逐出境的人并不符合假释的适用条件。换句话说,驱逐出境与假释在性质、适用对象和目的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综上所述,被驱逐出境的人由于不符合假释的适用条件,因此不可以假释。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