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土地补偿款纠纷的诉讼费计算,它是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诉讼费的计算主要取决于案件是否涉及财产以及具体的财产金额。
一、不涉及财产的案件
对于不涉及具体金额诉求的案件,如仅涉及确认行政征收行为违法、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补偿职责等,每件交纳的诉讼费是固定的,通常为50元。
二、涉及财产的案件
对于涉及财产的土地补偿款纠纷案件,诉讼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分段累计交纳的。具体比例如下:
-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以诉讼金额为30万元的案件为例,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 1万元以下部分:50元;
- 1万元至10万元部分:2250元((10万 - 1万) × 2.5%);
- 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2000元((20万 - 10万) × 2%);
- 20万元至30万元部分:1500元((30万 - 20万) × 1.5%)。
将各部分相加,该案件的诉讼费总计为5800元。
三、特殊情形的诉讼费处理
-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可减半交纳。
- 如果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并且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四、其他相关费用
除了案件受理费外,还可能产生其他相关的诉讼费用,如申请费、证人出庭费、鉴定费等。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并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土地补偿款纠纷的诉讼费计算需根据案件是否涉及财产以及具体的财产金额来确定。当事人在面对此类纠纷时,应充分了解并合理计算诉讼费,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