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在大病情况下是有可能获得补助的。根据《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退役军人因服役期间致残、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以被认定为困难退役军人,并有机会获得帮扶援助。
具体来说,医疗保障部门对纳入低保、特困、返贫致贫人口范围的退役军人会实施大病保险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支付比例、取消最高支付限额等倾斜支付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经过三重制度保障后,如果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还会按规定给予倾斜救助。
此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也会积极发挥优抚医院、光荣院的作用,整合医疗资源,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医疗救助和健康体检等服务,并可能会适当减免费用。同时,还支持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人身意外、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产品。
因此,如果退伍军人患有大病并因此导致生活困难,可以向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并申请相关的帮扶援助。在申请时,建议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证明、退役证明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材料,以便更好地说明自己的情况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