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及监督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以行政职权为核心,围绕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以及行政主体内部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它具体包括:
监督行政关系:这是在行政关系基础上产生的,涉及国家有权机关对行政活动的监督过程,并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监督行政关系与行政关系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别,共同构成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体系。
综上所述,行政法通过调整这些关系,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合理行使,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如有任何关于行政法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