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定罪”并不是一个特定的刑法条款或新增加的罪名,而是一个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即在没有被告人供述的情况下,通过其他证据来认定被告人的罪行。因此,它并不是某一年“上刑法”的,而是一直存在于刑事司法实践中的。
在刑法中,定罪并不完全依赖于被告人的供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些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在没有被告人供述的情况下,如果其他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人的罪行,那么法院仍然可以依法定罪。
总的来说,“零口供定罪”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一种情况,而不是某一年新增加的刑法内容。如果你对此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解释,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