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没有完成确实可以撤回。但具体能否撤回以及撤回的条件,需要根据赠与合同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任意撤销权: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意味着,如果赠与的财产(如动产、不动产等)尚未完成交付或登记,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 但需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
法定撤销权: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赠与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这些条件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法定撤销权的行使不受赠与财产是否已完成交付或登记的限制,即无论赠与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只要满足上述条件,赠与人都可以撤销赠与。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 赠与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丧失该权利。
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
- 一旦赠与人有效行使撤销权,赠与合同即被视为自始无效。这意味着赠与关系终止,受赠人需返还已接受的赠与财产。若受赠人无法返还原物或返还的财产已贬值,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给予相应补偿。
综上所述,赠予在没有完成的情况下确实可以撤回,但具体能否撤回以及撤回的条件和后果,需要根据赠与合同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