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未携带怎么处罚-陈文杰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交通事故

对于行驶证未携带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本)的相关规定,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一、主要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在当事人提供相应牌证、标志或补办手续后,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处罚流程

  1. 扣留机动车:交通警察在发现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时,有权扣留该机动车。

    • 扣留时需制作扣留机动车凭证,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若当事人拒绝签名,交通警察需在凭证上注明。
    • 扣留凭证应当场交付当事人,若拒收也需在凭证上注明,视为送达。
  2. 通知与补办:交通警察会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行驶证或补办手续。

    • 当事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3. 处理与退还:

    • 一旦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行驶证或补办了相关手续,并经核实无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退还机动车。
    • 若违法状态消除,也应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4. 逾期处理:

    • 若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扣留的车辆。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法律责任:交通警察若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等,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绿通车辆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即使是绿通车辆(如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若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原件,也不能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行驶证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重要证件,未携带行驶证将面临机动车被扣留以及后续补办手续等处罚。因此,建议驾驶员在驾车前务必检查是否携带了行驶证等必要证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