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并不是直接按户籍编的,而是按照国家标准GB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进行编制的。以下是关于身份证号码编制规则的详细解释:
身份证号码的构成:
- 身份证号码由18位数字组成。
- 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这6位数字分别代表了省、市、县(区)的编码。
- 第7至14位为出生日期码,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排列,例如19900101代表1990年1月1日出生。
- 第15至17位为顺序码,是户口登记机关在同一行政区划代码和出生日期码下,为每位公民分配的一个唯一顺序号。
- 第18位为校验码,用于检验身份证号码的正确性。
身份证号码的生成:
- 身份证号码的生成并不是随意的,而是遵循严格的编码规则。
- 在新生儿登记户口时,户口登记机关会根据上述编码规则,为新生儿编制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公民身份号码。
- 这个号码一旦生成,就不能更改,即使户籍发生迁移,身份证号码也保持不变。
身份证号码与户籍的关系:
- 虽然身份证号码中包含了行政区划代码,但这并不意味着身份证号码是直接按户籍编的。
- 身份证号码是国家为每个公民从出生之日起编定的唯一的身份代码,与户籍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
- 户籍是记录公民在特定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的登记制度,而身份证号码则是公民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标识。
综上所述,身份证号码并不是直接按户籍编的,而是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编制的。这个号码是唯一的、终身不变的,并且与户籍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