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调解成功后,一审判决即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一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时,案件会进入二审程序。在二审过程中,法院有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自愿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且该调解协议经法院制作调解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那么这一调解协议就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法院应制作调解书,并在送达后视为原审判决已被撤销。这意味着,二审调解的成功直接否定了原一审判决的法律效力,使得一审判决失去了拘束力和执行力。
从法律效力的角度来看,调解是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达成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其法律效力优先于判决。因此,在二审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来履行,而不再执行原一审判决。
综上所述,二审调解成功后,一审判决即失去法律效力,案件将依据二审调解协议的内容来执行。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灵活性,也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和合法权益。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