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残疾证的户口所在地迁出后是否还能领到钱的问题,我给您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根据相关政策,残疾人的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是与户籍紧密相关的。当残疾人的户籍迁出后,原户籍地原则上会在户籍迁出次月停发补贴。这是因为补贴的发放是由户籍地负责审核和审定的,户籍迁出意味着不再属于原户籍地的管理范围。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就无法继续领取补贴了。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和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现在是不受户籍地限制的。您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通过异地代收代办的方式办理。
具体来说,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如果补贴资格审定合格,那么自您递交申请的当月起,由业务属地(原户籍地)计发补贴。这样,即使您的户籍迁出了,只要按照上述流程申请并审核通过,您仍然可以继续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