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享受养老金就死亡的人 应该拿多少-何翔律师|法行宝
2025-06-19 劳动纠纷

针对“没享受养老金就死亡的人应该拿多少”这一问题,根据我所掌握的信息,以下是一个清晰、详细且有深度的解答:

首先,对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尚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就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人员,其遗属可以领取一定的遗属待遇。这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部分。

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按照参保人员去世时本省(或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这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但具体金额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例如,如果某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6000元。

二、抚恤金

抚恤金的标准则相对复杂一些,它取决于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以及是否已领取养老金。

  1. 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

    • 以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最高发放月数为24个月。
  2. 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 同样以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
    • 但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抚恤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三、注意事项

  • 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 遗属待遇的申领需要由所在单位或家属提供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综上所述,没享受养老金就死亡的人,其遗属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去世时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以及是否已领取养老金等因素来确定。因此,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金额,但可以按照上述方法和标准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