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没有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之分。这一变革源于国务院在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以及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一改革旨在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并消除身份区隔和歧视,进而逐步实现居民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到了2016年9月,全国31个省份均已出台各自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且普遍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这意味着在我国存在半个多世纪的“城里人”和“乡下人”的二元户籍制度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被统一为居民,不再因户口性质而有所区别。
取消农业户口后,农民的权益并未受到影响。农村问题研究专家指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并非“农改非”,而是全面取消农民的农业户口身份,统一为居民身份。这并不会影响附着在农业户口背后的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经济分配权等“三权”。户籍改革的关键在于各项配套政策的跟进与落实,以消除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差别待遇,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此外,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民将能够享受到更多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福利。例如,在医疗方面,农民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医保,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在教育方面,农民子女可以更方便地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就读,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在住房方面,一些地区已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与城市居民同样能够享受到申请公租房的待遇。
综上所述,现在已经没有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之分,这一改革有助于消除身份区隔和歧视,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