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人伤无责也需要赔偿。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也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一责任主要由交强险的无责赔付规定来具体实现。
交强险无责赔付的基本规定: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时,仍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一责任通过交强险的无责赔付来实现。
交强险无责赔付的具体限额: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用于赔付医药费、诊疗费等。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涵盖丧葬费、残疾赔偿金等。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用于赔付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赔偿流程:
- 报案: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 查勘定损: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了解事故情况。
- 提交理赔材料:伤者或被保险人提交相关理赔材料。
- 审核理赔:保险公司对理赔材料进行审核。
- 赔付:经审核无误后,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注意事项:
- 具体的赔付金额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微调而有所差异。
- 在进行无责赔付时,应严格依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以及当地的具体政策来执行。
综上所述,即使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也需按照交强险的无责赔付规定对受害者进行一定的赔偿。这是为了保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基本权益而设立的法定责任。如果您在此类事故中面临赔偿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