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是: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这条规定实际上是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去世后,他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以及遗体等,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容许他人随意侵害。如果这些人格利益受到了侵害,那么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也已经去世,那么其他近亲属也有权提出这样的要求。
举个例子,如果有人恶意散布关于去世者的不实言论,损害了其名誉,或者未经允许使用去世者的肖像进行商业活动,那么去世者的近亲属就可以依据这条规定,要求侵害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死者人格利益的尊重和保护,也体现了对近亲属情感利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