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多少-彭东海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并不是固定的,而是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根据多种因素综合确定的。以下是对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纳金额的详细解答:

一、保证金收取对象

  1.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 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收取500元以上的保证金。
  3. 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该单位交纳保证金。

二、保证金数额的确定

  1. 起点数额: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2. 综合考虑因素:

    • 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
    • 案件的性质、情节。
    • 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 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
    • 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
  3. 特殊案件: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三、保证金的交纳

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并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四、保证金的退还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 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3. 被告人或者他们的亲属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有关法律文书”(如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是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根据多种因素综合确定的,并且必须一次性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情况下,保证金将在取保候审结束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