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是指的不含税销售额。
具体来说,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里的销售额指的是不含税的销售额。对于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其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同样指不含税销售额),同样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因此,在计算是否超过30万元的销售额阈值时,应当使用不含税的销售额进行计算。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季度销售额(不含税)未超过30万元,则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