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所称的农产品,指的是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这些农产品具体包括以下几大类:
这些农产品可以是原始状态,也可以经过分拣、去皮、剥壳、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粗加工处理,但关键在于这些加工不能改变其基本的自然形状和化学品质。如果农产品经过深度加工,以至于基本上不能辨认其原有形态,那么它们就不再属于此法律定义的农产品范畴。
希望这个解答能帮到你,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或者相关领域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