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高袭警罪司法解释,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结论: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发布《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袭警罪的认定、处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自2025年1月18日起施行。
详细解答:
袭警罪的认定:
- 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若实施撕咬、掌掴、踢打、抱摔、投掷物品等行为,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或实施打砸、毁坏、抢夺人民警察乘坐的车辆、使用的警械等行为,足以危及人身安全的,应认定为“暴力袭击”,构成袭警罪。
- 与人民警察发生轻微肢体冲突,或仅为摆脱抓捕、约束而实施的一般性抗拒行为,以及仅实施辱骂、讽刺等言语攻击行为,不属于“暴力袭击”,不构成袭警罪。
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认定:
-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若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工具,或驾驶机动车撞击人民警察或其乘坐的车辆,或其他严重暴力袭击行为,足以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认定为“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
从重处罚的情形:
- 实施袭警犯罪,若造成人民警察轻伤,或致使人民警察不能正常执行职务并造成严重后果,或纠集、煽动多人袭警,或袭击人民警察二人以上,或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从重处罚。
考虑执法过错的因素:
- 对于人民警察执法活动存在过错的情况,在认定行为人暴力袭击行为是否构成袭警罪时,应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暴力程度、危害后果及执法过错程度等因素,依法妥当处理。
醉酒袭警的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的认定:
- 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或明知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而提供工具或其他帮助,情节严重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 行为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但未实施暴力袭击行为的,不构成袭警罪,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 对非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报复性暴力袭击的,不构成袭警罪,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等。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袭击:
-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配合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警务辅助人员的,不构成袭警罪,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 同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以袭警罪从重处罚。
数罪并罚的原则:
- 实施袭警罪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宽处罚的情形:
- 综合考虑行为人认罪悔罪表现、赔偿损失情况、行为手段、危害后果等情形,认为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从宽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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