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的基本结构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构成格局:法治中国从中国特色和法治底色两个层面展开。中国特色体现在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等;法治底色则包括实现公平正义、宪法法律至上、法治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原则。
治理格局: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占据战略性和基础性地位。治理格局涵盖了政党治理、国家治理、军队治理、社会治理等多个方面,以及法治经济、法治民主、法治科教等建设领域。
体系格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一个功能综合、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体系格局要求形成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格局包括依宪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面监督、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六大环节。这六大环节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共同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
任务格局: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任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任务是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重点任务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根本任务是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格局:全面依法治国需要统筹各方关系,推进各方建设。包括统筹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统筹法治与改革等。同时,要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创造相结合,法治文化建设与法律制度建设相结合等。
保障格局: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加强政治保障、组织保障、人才保障、思想理论保障、物质保障以及科技保障等。这些保障条件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的基本结构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复杂系统,涵盖了构成、治理、体系、工作、任务、推进和保障等多个方面。这一格局的形成和完善,对于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