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新规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我将为您详细阐述:
一、申请
夫妻双方需要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之后,双方需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在申请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这些通常包括:
在婚姻登记机关,双方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
婚姻登记员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如果材料初审无误,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果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则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与决定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登记(发证)
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并且符合所有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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