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学籍转走后,一般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就读。根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多地(如吉林省、山西省)教育厅发布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人籍相符”的原则。当孩子因家庭居住地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或作为随迁子女因父母工作或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时,可以申请办理转学业务。
转学审批过程通常在网上完成,需要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户籍证明、居住证等有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及学籍管理部门、转出学校及学籍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批核办。转学成功后,转入学校会依据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学生接续档案,而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及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因此,一旦孩子的学籍转走,就意味着他们已经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完成了转学手续,原学校将不再保留其学籍,孩子也就无法在原学校继续就读。如果家长希望孩子继续在原学校就读,那么需要重新考虑学籍问题,并与相关学校及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总的来说,学籍的转移是与学生的就读学校紧密相关的,学籍转走后,学生通常需要前往新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