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是可以分户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办理分户手续,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者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
具体操作上,女方需要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以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派出所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并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对于原《户口本》,如果选择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选择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
此外,如果女方选择回娘家或迁往其他地方,也可以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时需要持有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并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给新的《户口本》。
总的来说,离婚后户口的处理方式有多种,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具体政策来决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困惑,建议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更准确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