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并不一定需要新生儿父母双方本人都到场。根据相关规定和流程,我们可以得知以下信息:
首先,《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时,需要提交包括填好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关于是否双方需要到场,原则上,《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母亲本人领取。但如果新生儿母亲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可以选择委托他人办理。此时,受委托人需要出具身份证、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新生儿母亲本人亲自填写并签名的委托书。这表明,在特定情况下,并不需要父母双方都到场。
另外,如果新生儿随母姓,并不需要父母双方同时到场签字同意,只需按照相关流程提交材料即可。但如果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姓名权有争议或提起法律诉讼,则需要出具司法部门判决书方可办理。
总的来说,虽然原则上建议新生儿母亲本人亲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母亲不能亲自到场,可以通过委托他人的方式办理,而并不需要父母双方都到场。同时,也需要注意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提交所需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