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会给被害人送达。下面我详细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送达情况: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应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 在这里,“当事人”包括被害人,因此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给被害人。
送达情况:
- 如果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作出判决时会给受害人一份判决书原件。
- 如果被害人没有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就是纯粹的刑事案件,但被害人仍然是案件的当事人,有权收到判决书的送达。
- 一般情况下,刑事判决书应送达被害人本人。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可以代表其行使权利,判决书会送达给其近亲属以及诉讼代理人。
被害人的权利:
- 被害人通过判决书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刑罚等情况。
- 如果被害人对判决不服,在公诉案件中虽然不能直接上诉,但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五日内请求检察院抗诉来维权。
综上所述,刑事判决书是会送达给被害人的,这是为了保障被害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其清楚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刑事案件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