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草地不再归为未利用地,而是属于农用地。这一结论是基于自然资源部最新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而得出的。
具体分析如下:
最新分类标准:
- 根据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22日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其他草地”被明确列入一级分类草地(04)中的二级分类(0403),并明确其属于农用地。
此前分类与现状:
- 在此之前的分类中,如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其他草地”曾被归为未利用地。
- 但随着新分类指南的出台,这一分类已得到明确修正。
双重属性问题:
- 虽然新分类标准将“其他草地”明确为农用地,但同时也将“其他草地”中可用于开发补充耕地的土地细化新设为“后备耕地”(2302),这部分土地属于未利用地。
- 这意味着“其他草地”在一定程度上仍具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双重属性,但这一双重属性是基于具体土地用途和潜力的细分,并不影响“其他草地”整体属于农用地的结论。
法律适用与管理:
-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回复,国土三调结果中的其他草地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应按草原进行管理。
- 这进一步强化了“其他草地”作为农用地的法律地位,并明确了其管理依据。
综上所述,其他草地不再归为未利用地,而是明确属于农用地。这一结论是基于最新的分类标准和法律适用而得出的,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和实践指导意义。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详细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