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询问的“认责书几天下来”,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这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处理程序的复杂程度。以下是根据不同情况给出的详细解答:
一般程序处理的事故:
- 无需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需要检验、鉴定: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时间通常不超过30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至60日。因此,从现场调查到出具认定书可能需要25日至65日左右。
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
-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财产损失事故,公安交管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 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若受害人要求出具认定书,公安机关会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制作并送达。
特殊情况:
- 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或因事故责任难以判定、当事人提出异议需要复核等特殊情况,定责书的出具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尽快完成认定工作,并及时将定责书送达给当事人。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因多种因素而异。如果您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认定书,有权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询问原因。若交警部门无合理理由超期未出具定责书,您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或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