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所需的材料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提取原因及对应所需材料的详细清单: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这是所有提取情况都必须提供的材料,用于验证申请人的身份。
申请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类银行储蓄卡或存折:用于接收提取的公积金款项,确保资金能够准确、安全地到达申请人账户。
二、根据提取原因提供的特定材料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购买期房:提供已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票据。
- 购买现房: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票据。
- 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或购买协议、税务发票及过户后房屋产权证。
- 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单位盖章的分房房价表或内部购建房协议及购房票据。
- 集资建房:提供集资建房批文、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花名册或购房合同及购房票据。
-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城镇的,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政府规划、房管部门建造、翻建住房批准文件、施工合同及支付费用票据;在农村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及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票据。
- 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屋产权证、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居民个人修建房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票据。
2. 租赁住房
-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制式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证明。
- 租赁商品房:提供缴存地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
3.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
- 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进行“冲还贷”签约。
-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借款合同(首次提取审核原件,留影像资料;再次提取无须借款合同)及近期3个月的还款明细。
- 提前归还住房贷款:提供借款合同及还款票据。
4. 其他情况
-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提供劳动人事部门批文或离退休证(非必备要件)。
-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 出境定居:提供护照、出境定居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遗嘱或者继承人继承权属证明(配偶提取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婚姻证明,子女提取提供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等亲属关系证明其中之一)、受遗赠人提取提供受遗赠权属证明及公证书、受益人身份证明。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公积金提取申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