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但需要一年一上报。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于歇业的市场主体,同样需要按时公示其年度报告。
年报的填报方式有多种,包括网上填报和纸质填报。网上填报可以通过访问本地政府相关政务网站或者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进行。纸质填报则是对于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请务必注意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以确保个体工商户的合法经营状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访问相关政务网站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