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属于婚姻无效-刘伟利律师|法行宝
2025-06-13 婚姻家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在以下情况下将被认定为无效,我为您详细列举并解释如下:

  1. 重婚:

    • 解释:重婚是指已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形。这严重违反了我国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原则。
    • 实例:如甲在与乙登记结婚后,未离婚又与丙登记结婚,则甲与丙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2. 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 解释: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主要包括直系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类关系因血缘关系过近,法律上禁止结婚。
    • 注意:除了天然的血缘关系外,因法律事实导致的人身关系变换,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也同样属于禁止结婚的范畴。
  3. 未到法定婚龄:

    • 解释:在我国,法定婚龄是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如果结婚时双方或其中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则婚姻无效。
    • 特别说明:如果结婚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婚后双方年龄均满足了法定条件,此时无效情形消失,不能再以“未达法定婚龄”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综上所述,婚姻在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下将被认定为无效。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