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不是有效身份证件。在我国,有效身份证件通常指的是能够证明个人身份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例如,通过车站售票窗口、铁路车票代售点或列车上购票、补票时,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以及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证、文职人员证、海员证等军队和武警部队颁发的证件,还有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乘车身份证明等。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并不包含在上述有效身份证件的范围内,因此它不能作为购票、乘车等需要身份证明场合的有效证件。同样,居住证、暂住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等证件也不是铁路购票的有效证件。
所以,如果需要证明个人身份或者进行购票、乘车等需要身份证明的活动,请务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