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原罪是什么-康蓉律师|法行宝
2025-06-13 刑事辩护

七宗罪原罪指的是天主教教义中列出的关于人的七个原始的恶行,它们分别是:

  1. 暴食:指浪费食物、过度放纵食欲或囤积过量的食物,也可延伸至“过分贪图享乐”。
  2. 贪婪:即不满足,希望占有比现实拥有的更多,包括贪财贪权等,但强烈的求知欲有时也被视作贪婪的一种表现。
  3. 懒惰:表现为散漫、怯懦、逃避、怠慢和无责任心,只追求安逸的生活,希望一劳永逸、不劳而获。
  4. 色欲:即不合礼法的性欲,对肉体的过度贪求、过分的爱慕都可归纳为色欲。
  5. 骄傲: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因拥有而感到比其他人优越,把自己定位成比上帝或他人更优秀的存在。
  6. 嫉妒: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对自己资产的喜爱变质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拥有者的欲望。
  7. 暴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邪恶的)感觉,包括复仇或否定他人,以及在律法所赋予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

这些原罪被认为是诱发人做出其他罪行的根本原因。在生活和法律实践中,我们应当时刻警醒自己,避免陷入这些原罪的泥潭,以更加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