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到期换证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 居民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 现役军人(含武警)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需提交军队核发的有效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等,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部队驻地住址证明;
- 港澳居民需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 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 外国人需提交其持有的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停留、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身体条件证明:
- 需提交由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已通过网上转递传输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纸质版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相片:
- 需要提交3张近期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照片需符合特定要求,如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清晰等。
其他材料:
- 如由代理人代理申请,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 申请表上无委托人签字的,可另行提交委托书;已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网上委托的,无需提交纸质委托书;
- 对于外省市换领本市驾驶证的,还需提交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如同时申请补领则除外)。
请注意,在提交申请前,请确保已处理完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并符合换证的其他相关条件,如记分周期内的记分情况等。办理地点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车辆管理所总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等地点,办理时限通常为0.5个工作日内,收费标准为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