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清分是按照发证日期来计算的,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会自动进行清分。具体清分规则如下:
一、清分时间
-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将自动清分。
-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如此类推不断循环。例如,如果驾驶证是12月5日取得的,那么至第二年的12月4日24时为一个记分周期,从第二年的12月5日起则开始一个新的记分周期。
二、清分规则
- 记分清零: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且所有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会在记分周期结束时予以清零。
- 记分转入:如果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那么这些记分将会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三、特殊注意事项
- 对于持A类、B类(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以上准驾车型的司机,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有记分,需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参加审验学习。
- 如果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大于或等于12分,则需要根据记分分值、驾驶人车型参加“满分学习”。
四、建议与提醒
- 驾驶人应时刻关注自己的驾驶证状态,确保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并缴纳罚款,以免记分带入下个周期。
- 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等互联网平台查询驾驶证的有关信息,方便随时了解自己的记分情况。
- 驾驶证一旦发生扣留、超分、超过有效期等状态,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以免违反交通法规。
综上所述,驾驶证的清分是按照发证日期和记分周期来自动进行的,驾驶人只需确保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并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即可在记分周期结束时实现记分的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