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作废年龄并不是一概而论的,而是与驾驶的车型有关。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不同年龄段有不同的准驾车型限制。
首先,对于年龄在63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他们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如果持有这些车型的驾驶证,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过,如果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可以在年满63周岁前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其次,对于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他们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如果持有这些车型的驾驶证,应当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对于持有驾驶证包含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总的来说,驾驶证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作废年龄,而是根据驾驶人的年龄和所驾驶的车型来决定的。当驾驶人达到某一年龄段,不再符合所持准驾车型的驾驶条件时,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换证业务。如果逾期未办理,那么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将会被公告作废。因此,建议驾驶人时刻关注自己的年龄和准驾车型的规定,以确保自己的驾驶资格始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