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 这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和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如果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或抗诉,这些判决和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 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自宣告之日起生效。这包括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判决和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切判决和裁定。
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判决和裁定:
-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的死刑判决,均属于生效的判决。
-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同样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特殊程序案件的判决和裁定:
- 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这些案件的判决、裁定自宣告或送达后立即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的判决和裁定:
- 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所作判决、裁定为终审结果,直接生效。
依法不准上诉的裁定:
- 包括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终结诉讼等特定类型裁定,这些裁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综上所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涵盖了多种情况,包括已过法定期限未上诉或抗诉的一审判决和裁定、终审判决和裁定、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判决和裁定、特殊程序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的判决和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的裁定。如果您对具体案件中的判决或裁定是否生效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