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如果精神病完全好了的情况下法院还是给解除强制医疗怎么办”,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如果精神病已经完全康复,且强制医疗的情形已经消失,那么理论上法院应当解除强制医疗。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强制医疗的解除条件: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时,应当解除强制医疗。
- 强制医疗机构会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如果评估结果显示其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强制医疗机构会及时提出解除意见,并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
解除强制医疗的流程:
- 申请: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提出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
- 审查:法院在收到解除强制医疗的意见或申请后,会审查是否附有对被强制医疗的人的诊断评估报告。必要时,法院还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鉴定。
- 决定:法院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果被强制医疗的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法院会作出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并可责令其家属严加看管和医疗。
如果法院未解除强制医疗:
- 如果您认为精神病已经完全康复,但法院仍未解除强制医疗,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表达您的异议。
- 您可以向法院提交新的诊断评估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据,以证明被强制医疗的人已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
- 如果法院的决定存在明显错误或违法,您还可以考虑向上级法院申诉或寻求其他法律救济途径。
综上所述,如果精神病已经完全康复且强制医疗的情形已经消失,您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如果法院未作出相应决定,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异议并寻求救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