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被裁员,赔偿-冯光伟律师|法行宝
2025-06-10 合同纠纷

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到期被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员工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进行裁员,其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中,工资基数通常为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 特殊情况:

    •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如果用人单位在裁员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未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员工还可以主张额外的赔偿,甚至可能是双倍的经济补偿。
  2. 不支付经济补偿的例外:

    • 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到期被裁员,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在具体操作中,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详细计算经济补偿数额,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