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三个基本特征-孟翔律师|法行宝
2025-06-04 刑事辩护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分别是:

  1. 社会危害性: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指该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实际损害或潜在威胁。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给社会造成危害,就不可能构成犯罪。社会危害性是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犯罪与其他非犯罪行为相区分的关键。

  2. 刑事违法性: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这是犯罪的法律特征,表明犯罪行为不仅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违反了刑法的明确规定。只有为刑法所禁止,并具有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民事、经济和行政的违法行为,虽然也可能具有社会危害性,但由于不违反刑法,因此不构成犯罪。

  3. 应受惩罚性: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这是犯罪的法律后果特征。犯罪行为因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必须受到刑罚的处罚。应受刑罚处罚是犯罪行为的必然法律后果,也是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相区分的重要标志。如果一个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但法律并未规定其应受刑罚处罚,那么该行为就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综上所述,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和法律特征,是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