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被单位除名后军龄是否算工龄”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且详细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军龄是计算为工龄的。这一点在《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即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接下来,针对您提到的“被单位除名”这一特殊情况,虽然单位除名可能会对您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产生影响,但这并不改变您军龄作为工龄的事实。也就是说,无论您是否被单位除名,您的军龄都是应当被计入总工龄的。
为了更具体地说明这一点,我可以给您举一个例子。假设您参军服役了2年,退役后又在某单位工作了8年,但后来因为某些原因被该单位除名。尽管您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可能因为除名而不再连续计算,但您的军龄2年仍然是您总工龄的一部分。如果您之后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重新回到原单位(如果允许的话),这2年的军龄都应当被计入您的总工龄,从而影响您享受与工龄相关的待遇,如年休假、经济补偿金等。
此外,我还想引用一个实际的案例来进一步说明这一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曾审结一起涉退役军人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就涉及到了军龄是否计入工龄的问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明确认定,退役军人服役年限应当合并计入总工作年限,作为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依据。这一判决也充分体现了法律对退役军人权益的保障。
综上所述,无论您是否被单位除名,您的军龄都是应当被计入总工龄的。如果您在享受与工龄相关的待遇时遇到了问题,建议您及时与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必要时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