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吗-陈红丽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经济纠纷

虚开发票确实是一个涉及多方责任且后果严重的法律问题。针对您提出的“虚开发票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吗”这一问题,我将从虚开发票的定义、责任承担主体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一、虚开发票的定义

虚开发票指的是开具或接受没有真实业务背景或者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税收管理法规,破坏了税收秩序,因此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二、责任承担主体及法律责任

  1. 开票方

    • 个人责任:开票方如果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将承担法律责任。情节较轻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情节严重的,则构成虚开发票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刑罚。

    • 单位责任:如果虚开发票行为是由单位实施的,单位本身将被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责任人员通常是在单位虚开发票犯罪行为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

  2. 受票方

    • 明知故犯:如果受票方明知是虚开的发票而接受,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发票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税务处理,可能导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后果。如果情节严重,受票方还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罪的共犯,面临刑事处罚。

    • 善意取得:若受票方不知道取得的发票是虚开的,即善意取得虚开发票,则不以偷税或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规定补缴已抵扣的进项税款或不予出口退税,并在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后,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或出口退税。不过,即便如此,善意取得虚开发票也可能给受票方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麻烦。

三、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

  • 刑事责任: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虚开发票的个人或单位可能面临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特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法律后果更为严重。

  • 行政责任:除了刑事责任外,虚开发票的行为还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如果虚开行为被认定为偷税,还可能被处以偷税数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四、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虚开发票的责任承担者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单位,且无论哪种情况都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我建议您和所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防范因虚开发票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在收到发票时,应仔细核对发票信息,确保发票的合法有效,避免接受任何形式的虚开发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