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提了离职申请一直不给批我能走吗”这个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且详细的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意味着,只要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并且通知方式符合要求(通常是书面形式),那么在三十天之后,您就有权选择离职,无论公司是否批准。
具体来说,如果您已经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公司在这三十天内没有给出合理的理由来阻止您离职(比如您正在承担重要的项目或者公司需要您完成某些紧急任务,并且这些任务在三十天内无法完成),那么在三十天期满后,您就可以自动离职了。公司不能因为不批准您的离职申请而阻止您离开。
当然,如果您在离职过程中遇到公司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不发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情况,您是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您的申请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一点,如果您在离职前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或者通知方式不符合要求,那么您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比如,公司可能会要求您赔偿因您突然离职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因此,在离职前,请务必确保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并且通知方式符合要求。
最后,如果您在离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或者相关的劳动仲裁机构,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和支持。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