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办法-何林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交通事故

您好,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这是一个由公安部制定并实施的部门规章,旨在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制度,促进交通秩序的规范和安全。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该办法的核心内容:

一、记分规则调整

  1. 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 驾驶人可以通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来扣减已累计的记分。
    •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这一措施旨在鼓励驾驶人主动学习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2. 优化调整记分分值:

    • 在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
    • 同时,删除了一些不再适用或影响较小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如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
  3.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

    • 对于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将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并增加考试科目,以加强对多次违法驾驶人的教育管理。

二、学法减分具体操作

  • 申请条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法减分。
  • 学习要求:申请成功之日起,驾驶人需在3日内完成累计30分钟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连续学满5分钟的,才计入累计学习时间)。
  • 考试要求: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驾驶人需申请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

三、无法申请学法减分的情形

  • 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 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 在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受到过处罚的;
  •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逾期未审验,或者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 其他不符合学法减分申请条件的情形。

四、便民利企新措施

除了记分规则的调整外,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还推出了多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如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等,进一步简化了交管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