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企业除名时军龄是否算工龄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接收安置单位的性质以及退伍军人的就业方式。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军龄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计算为工龄的。具体来说,如果退伍军人是由国家分配到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的,那么其军龄应当与参加这些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这一规定是基于对退伍军人贡献的认可,也是为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然而,如果退伍军人选择了自主择业,并且领取了一次性经济补偿,那么在计发赔偿金时,其军龄通常并不能作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这是因为自主择业的退伍军人已经通过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方式获得了相应的补偿,因此不再享受将军龄计算为工龄的待遇。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如果药物公司是闫先生的接收安置单位,且闫先生是通过政府安置的方式进入药物公司工作的,那么他的军龄应当计算为药物公司的连续工龄。但在这个案例中,药物公司并非闫先生的接收安置单位,而是他自主择业的单位,因此他的军龄在计发赔偿金时并不能作为药物公司的连续工龄。
另外,对于您提到的退伍士兵自主就业后进入国企作为合同工的情况,如果该国企是作为接收安置单位来接收退伍士兵的,并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那么该退伍士兵的军龄应当计算为国企的连续工龄。但具体是否计算以及如何计算,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以及国企的具体操作来确定。
总的来说,军龄能否计算为工龄主要取决于接收安置单位的性质以及退伍军人的就业方式。如果您对此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具体的解答,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政策制定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