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给高温费违反劳动法吗-刘扬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劳动纠纷

工厂不给高温费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工厂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高温津贴的性质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三十五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三十三摄氏度以下时,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此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非可发可不发的“福利”。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即构成违法行为;未足额发放的,则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二、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与标准

  1. 发放条件:

    • 室外露天作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 室内工作场所温度: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
  2. 发放标准:

    • 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在每年六月至八月期间,若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应按不低于每人每月六十元的标准发放津贴;对于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三十三度以下(不含三十三摄氏度)的情况,应按不低于每人每月四十五元的标准发放。不过,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劳动者需关注当地的具体规定。

三、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1. 与用人单位协商:

    • 劳动者首先应与工厂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其应发放高温津贴的义务,并要求按照规定支付。这是解决纠纷最直接且成本最低的方式。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支付高温津贴。如调查发现用人单位有拒发高温津贴的行为,他们将依法依规对用人单位做出处理。
  3. 申请劳动仲裁:

    • 若投诉仍未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环境温度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在高温环境工作且未获高温津贴的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及可能的赔偿金,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其工作环境并不符合需要发放高温费的法定条件(如工作场所温度能够有效降低到33℃以下,或者并非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那么工厂不发放高温费就不构成违法。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综上所述,工厂不给高温费是违法的,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并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