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之间给的钱能要回来吗-李兆振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婚姻家庭

情人之间给的钱能否要回来,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赠与的性质、金额大小、是否存在特殊情形以及是否有确凿证据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赠与行为的性质与金额

    • 小额赠与:恋爱期间的小额金钱给付,如购买礼物、吃饭等日常开销,通常被视为一般性赠与。这种赠与是基于双方感情和互动,一旦交付完成,即视为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 大额赠与:较大金额的赠与,如房产、车辆或大额现金等,可能涉及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彩礼性质)或纯粹的感情赠与。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但最终未结婚,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如果赠与行为严重影响了赠与人的生活,或者赠与人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作出的赠与,也可以在法定条件下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产。
  2. 附条件的赠与

    • 如果赠与是附条件的,且条件未达成,赠与方有权尝试追回赠与物。例如,双方约定如果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就赠与某物,但最终未共同生活,则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
  3. 借贷关系的认定

    • 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借款关系,并出具了借条或有其他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则形成借贷法律关系。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如果借款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借款。
  4. 不当得利的处理

    • 如果一方取得金钱没有合法根据,且造成了另一方的损失,则构成不当得利。受损方可以要求得利方返还不当得利。例如,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的金钱或无正当理由接受的大额金钱给付,均属于不当得利范畴。
  5. 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的特殊情况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这种行为通常被认定为无效。因为它不仅侵犯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而且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在此种情况下,配偶有权以赠与行为侵犯其财产共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情人返还受赠的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除了上述法律规定外,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 证据的充分性:无论是主张赠与撤销、借贷关系还是不当得利,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借条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 受赠人的经济状况:如果受赠人经济状况困难,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一因素,在判决返还财产时给予一定的宽限或减免。
  • 双方关系的变化:如果双方关系在赠与后发生变化,如从恋人变为敌人,这可能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判断。

建议:

  • 在处理情人之间的金钱问题时,建议双方保持清晰明确的沟通,并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涉及到大额金钱或财产赠与,建议事先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和后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总之,情人之间给的钱能否要回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断。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