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以下行为属于违法:
违反法律法规方面
- 资质违规: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例如,无资质企业擅自承接项目,或三级资质企业承接应由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承接的项目,均属违规。
- 消防管理违规: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如灭火器过期未换、消防栓无水;以及消防通道堵塞,如在通道上设置障碍物或划定停车位。
- 治安管理违规:安保人员配备不足或资质不符,如大型小区仅配备少量未经培训的安保人员;以及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如电梯故障隐患未及时发现并维修。
违反合同约定方面
- 服务内容缩水:如公共区域清洁不达标,垃圾清理不及时、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绿化养护不到位,干旱季节长时间未浇水导致植物枯萎。
-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物业不得擅自提高。例如,物业费从每平方米1.5元擅自提高到2元。
-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如将物业管理用房出租或改作他用以谋取私利,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物业管理的规范。
侵犯业主权益方面
- 擅自处分业主共有财产:如将公共停车位出租给外来车辆,所得收益未用于小区公共事务或未向业主公示。
- 泄露业主个人信息:物业在服务中掌握的业主个人信息应受保护,不得泄露。若因物业工作人员疏忽或故意导致信息泄露,给业主造成损失,物业应承担责任。
收费类违法行为
- 违规收费:包括超出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巧立名目收费等。例如,在物业费外另行收取“公共设施维护费”等不合理费用。
- 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物业公司收取了物业费但未提供相应服务,或服务质量远低于合同约定标准。例如,合同约定每天清理两次垃圾,但实际只清理一次。
公共资源利用类违法行为
- 擅自利用公共区域经营:如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广告牌、摊位出租等。
- 侵占公共收益:不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使用情况,私自侵占公共收益。例如,将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私自截留,未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安全保障类违法行为
- 消防设施维护不当:未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导致消防设施失效或存在安全隐患。
- 安保措施不到位:如保安人员配备不足、巡逻不及时等,导致小区安全存在隐患。例如,小区发生盗窃事件,因保安巡逻不到位而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其他违法行为
- 拒绝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物业公司拒绝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影响新物业公司的入驻和小区的正常管理。
- 未按规定公布相关账目和报告:如未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费收支账目、公共收益使用情况等,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法律建议:
- 业主应加强对物业行为的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收集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
- 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在维权过程中,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物业服务合同、缴费凭证、照片、视频等。
- 物业企业应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若因违法违规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了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原则,不得违规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物业公司应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业主在遇到物业违法违规行为时,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问题和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