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实行什么保健制度-王增彦律师|法行宝
2026-08-14 婚姻家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并建立健全妇女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下是具体说明:

  1. 婚前保健制度
    法律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为准备结婚的男女提供医学检查、卫生指导和健康咨询,预防出生缺陷和遗传性疾病,从源头保障妇女及后代健康。例如,通过婚检可筛查地中海贫血、艾滋病等可能影响婚姻和生育的疾病。

  2. 孕产期保健制度
    国家为孕产妇提供系统保健服务,包括产前检查、分娩安全保障、产后访视等,并要求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施重点监护。例如,对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等并发症的规范管理,可显著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3. 配套保障措施

    • 健康服务体系:要求政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确保妇女能就近获得优质医疗资源。
    • 特殊群体保护:对流动人口、残疾妇女等制定专项保健政策,例如为流动孕产妇提供跨区域保健服务衔接。
    • 健康权益维护:禁止医疗机构因性别歧视拒绝为妇女提供诊疗服务,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温馨提示:若您或身边人遇到医疗机构违反上述规定(如拒绝婚检、推诿孕产妇),可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维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