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退休返聘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目前主要依据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对该规定中涉及退休返聘人员权益保障的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暂行规定》适用于两类人群:
-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接受单位管理并获取报酬的劳动者,这包括退休返聘的技术骨干、行业专家等。
- 符合规定已提前退休、退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
二、劳动报酬
- 工资标准: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发放规则:用人单位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
- 约定明确:工资发放规则、工资标准需提前和劳动者明确约定。
三、休息休假
- 法定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和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
- 加班限制:原则上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必须遵守劳动法标准计发加班费,即工作日延时加班支付150%工资,休息日加班且不安排补休支付200%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300%工资。
四、劳动安全卫生
- 岗位安排:用人单位应根据超龄劳动者身体状况确定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不得安排其从事危害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险作业。
- 教育培训:用人单位应对超龄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预防事故和职业病发生。
五、工伤保障
-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无需缴费。
- 工伤认定: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
六、养老保险
- 续缴政策:对于养老保险未缴满年限的超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 待遇不受影响:已经正常领取退休金继续务工的超龄劳动者,原有养老待遇不受任何影响,正常发放不中断。
七、维权途径
- 核心权益纠纷:对于工资、加班、劳动安全、工伤等四类核心权益纠纷,超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调解、劳动仲裁,和普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完全一致。
- 其他纠纷:对于社保缴纳、劳务约定等其他纠纷,超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企业责任
企业若违反《暂行规定》侵害超龄劳动者权益,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拖欠工资、不付加班费等行为的监察处理,以及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暂行规定》的出台,为退休返聘人员等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规范用工管理,尊重超龄劳动者的劳动价值,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如果您在退休返聘过程中遇到任何权益保障问题,都可以依据这些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